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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主题方案 社区法制宣传内容怎么写

临观总结网整理的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1

1、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想结合。

2、主要目标

在广大社区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让居民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3、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法律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4、对象及其要求

普法宣传对象: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

普法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强社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3)、强化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居能力。

5、组织领导

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和法律宣传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2

为服务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我区村(社区)法治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乡村环境提升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及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为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好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推动农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农村(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湖区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陈传新任组长,区普法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李俊贤任副组长,区司法局副局长秦建平、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陈丽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建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宣教股负责此项活动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要求,各街道(镇)按照“建立一个平台、开展三个宣传、做到六个有、力争九个达标”的.要求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做好创建工作。

(一)建立一个平台:搭建普法平台,丰富宣传载体拓展辐射范围。一是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民生需求为导向,各街道(镇)应结合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基层,切实落实村法律顾问普法履职“三个一”:每个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按要求建立一本普法教育工作台帐,做到边服务、边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二是依托村(社区)文化广场、灯光夜市、活动中心等场所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手段,发挥地方人文底蕴,经常性开展法制书法、法制楹联、法制灯谜、法制剪纸、法制手抄报等法治文化作品的展示活动,打造农村法治文化“一村一法律文化品牌”,传播法治精神。

(二)开展三个宣传: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镇)要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组织开展送法到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使广大村(居)民在学习中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二是宣传我区有关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件精神。根据新形势下我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区大力开展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汕头市20x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供助力。三是宣传有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我市制订的《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做到六个有: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培育计划。各街道(镇)应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努力推进村(居)做到“六个有”,即: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一个法制课室;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村务公开栏和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力争九个达标:努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不断的培育创建,力争“九个达标”,即: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起的群众上访案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各街道(镇)应积极参与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街道(镇)民主法治村的培育、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度3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省级标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获评比例达到30%的动态递增。注重以创建工作引领基层法治实践,在实践中丰富法治文化,做到法治文化建设与各项依法治理实践相融合,积极打造文明法治农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各街道(镇)要增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加强村(社区)法治建设与当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及时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和计划,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指导、加大支持。各街道(镇)要将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预算,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挖掘本地人民群众的文化习惯,针对农村民间性、兼容性特色文化传统的特点,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带动更多的参与。

(三)认真贯彻、抓好督查。各街道(镇)要做好培育对象的摸查上报工作,在做好面上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培育重点对象,树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开展。建立工作台帐和联络员,抓好上下级普法工作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反馈工作。各街道(镇)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区普法办!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3

20xx年,是实施“十五”规划的xx之年,也是实施“xx”普法规划的启动年。我社区继续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xx五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教育。

三、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市民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

四、组织法律、科技、文化、进社区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社区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居稳定。

五、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探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社区普法网络,社区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篇4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实施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1.指导村(社区)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LED屏、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要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所有村(居)民要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对《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社区居民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解决村(社区)治理中的矛盾,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及(村)社区法治宣传小组,建立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利用社区信息化平台、村(居)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媒介,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公益法治讲座等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促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深入人心,加强对新型科技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如《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

3.到20xx年底,村(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有效开展环境、治安、调解等工作,村(社区)治理效果良好,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二)坚持依法治理,维护村(社区)和谐

1.村(居)民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做好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工作。

2.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制度,实现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

3.依法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细化社区事务工作准入,明确工作主体、工作程序及工作规范,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4.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立村(居)务公开栏,做到“按时公开、支出明细、费用透明”。细化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制度,村(社区)内事务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村(居)民切身利益和公益事业,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定”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5.推进依法治理村(社区)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程序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进行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消除村(社区)不稳定因素。

6.全面推行“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模式,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热情、建立多元主体共建社区机制、加强社区法治保障,推进社区法治建设。

(三)完善村规民约,优化自治制度

1.广泛征求意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实现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居)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2.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必须规范民主,须经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内容上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3.操作简单易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要根据结合本村(社区)实际,体现本村(社区)特色,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形式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政策、法律条文,要充分考虑本村(社区)的实际,参照统一的格式,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切合实际。

5.内容及时更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内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要与实际紧密结合。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地某段时间特定事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具实用性。

(四)筑牢法治宣传阵地,强化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推行新建楼盘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等政策,为村(社区)普法宣传提供阵地,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提供法治类图书,设立法治宣传栏,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并形成普法制度,定期开展普法活动。

2.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理念融入社区治理与服务之中,加大线上法律宣传力度。

3.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力争为居民依法维护权利、科技发展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4.加强村(社区)综合治安、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建办法

(一)摸清底数。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

(二)创建申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xx年全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不低于20%。

(三)检查验收。镇上9月中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后,报县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命名表扬。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媒体公示后予以命名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把市级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力推进。可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社区、法律七进和法治镇乡等活动,开展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优局面。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并定期进行督察指导,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要严格自查,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结合本辖区特色不断丰富法治创建工作内涵,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各村(社区)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各村(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应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